近期有财务咨询:年底未取得发票,费用能否在税前支出等问题。申税小微整理了三个案例,一起来看看费用支出、限额扣除、亏损结转等跨年度涉税事项如何处理吧!

Q1:当年度未及时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年12月初,A公司购买服务发生费用20万元,至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该如何处理?

2025年1月,A公司预申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申报。若未能及时取得发票,则该笔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详解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Tips:若2025年6月5日,A公司收到了合法合规的发票,则可在取得发票后,办理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更正,将该笔支出追补至2024年度扣除。

Q2: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项目当年度不能扣除的部分,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024年度,A公司职工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职工福利费40万元,两笔支出是否在限额扣除后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只有部分限额扣除项目超出限额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即职工教育经费可以,职工福利费不可以。

详解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Tips: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还包括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手续费佣金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手续费佣金支出可以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自支出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可结转3年扣除。不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包括职工福利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等。

Q3:特定企业,亏损结转扣除年限是多少?

2024年初,A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亏损3000万尚未弥补完,以后年度还可以继续弥补吗?

可以继续弥补至2029年。

详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Tips:

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等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也有所延长。

比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信息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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