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银行成立于1908年,也是中国近代一家重要的银行,在北洋政府时期曾部分承担国家银行的职责。
1928年,国民党政府修改了交通银行章程,规定其为发展全国实业的银行,受政府委托,代理部分国库和发行兑换券,代理公共实业机关发行债票及经理还本付息事宜,代理交通事业的公债收付等。总管理处也从北京迁至上海。
1935年,交通银行也落入四大家族的掌握之中,股本额扩充到2000万元,官三商二,《交通银行条例》再次修改。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宋子文的亲信胡笔江和唐寿民分别充当。从此,交通银行也成为国家垄断的资本主义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