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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已经列为我国基本国策,推行节能是政府、企事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国应该逐步转向走低碳经济发展的道路,加强技术创新和及时进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政府监管,采用激励手段引导培养节能市场,扎扎实实地推进节能型社会建设。本期讲座于2008年5月20日下午在青浦区白鹤镇政府大会议室进行,邀请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姚茂兴为主讲嘉宾。
姚茂兴,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组织并参与《上海市能源结构调整研究》、《上海促进高效家用空调器应用的政策研究》《修订国家节约能源法思路和框架的前期研究》、《上海可再生能源地方立法研究》、《国家节能法修订:节能监察机构条款的表述研究》、《节能监察实施办法研究》,目前正在开展的《修订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思路和框架的研究》等项目研究,为政府决策和国家、本市修订节能法律、法规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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